某某(上届修谱后死亡的)
(某某嗣子,世志书写在嗣入父名下,有入嗣的写)某某长子、或次子等,字某某,(有字的写),有兼嗣的写兼嗣某某,世志书写在其生父名下。生于光绪某年、民国某年月( )填公元年、干支、月、日、时辰。某某文化,职业、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已死亡的写卒于某某年、干支、月、日、时辰,年或寿某某岁(六十以上谓寿、以下谓年),葬某地、或火化后葬某地。配某地某村某某某长女或次女、长子或次子某某等为妻或为夫,(配指娶入女或招入婿为承嗣人),生于某某年、干支、月日、时辰,某某文化,职业、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已死亡的写卒于某某年、干支、月日、时辰,年或寿某某岁,葬某地、或火化后葬某地,是否合葬。因工作或婚后移居某地址。
生子几,长某某,次某某等。
生女几,长某某,次某某等。
(未成年子女为殇,不下挂)。 |
某某(本届期间承嗣的)
某某长子或次子或某某长女、次女(承嗣女)等,字某某,生于某某年、干支、月、日、时辰,某某文化,职业、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已死亡的写卒于某某年、干支、月、日、时辰,年或寿某某岁(六十以上谓寿、以下谓年),葬某地、或火化后葬某地。几岁配某地某村某某某长女或次女某某、长子或次子某某等为妻或为夫,(配指娶入女或招入婿为承嗣人),生于某某年、干支、月日、时辰,某某文化,职业、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已死亡的写卒于某某年、干支、月日、时辰,年或寿某某岁,葬某地、或火化后葬某地,是否合葬。因工作或婚后移居某地址。
生子几,长某某,次某某等。
生女几,长某某,次某某等。
下挂子女。
(未成年子女为殇,不下挂) |
某某(本届期间不承嗣的)
某某长女或次女或某某长子或次子等、生于某某年、干支、月、日、时辰,某某文化,职业、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几岁嫁(女)或出赘(男)某地某村某某某长子或次子等某某、长女或次女等某某为妻或为婿。现住址。
生子几,长某某,次某某,等。
生女几,长某某,次某某,等。
嫁出女或出赘男不下挂子女。
说明:
配,第一次结婚娶入或招婿入。
继配,第二次结婚娶入或招婿入。
再配,第三次结婚娶入或招婿入。
嫁,第一次出嫁。
继嫁,第二次出嫁。
再嫁,第三次出嫁。
离异,为离婚。
殇,十八岁以前死亡。
年,十九岁至五十九岁死亡。
寿,六十岁以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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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随母入户的子女:
书写随母入户子或女某某某,对尚未改凌姓的在下挂线时在其姓前冠以凌字入谱以作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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