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龙溪凌氏宗谱
-- 发布时间:2008-11-22 21:08:34
-- 中国网民呼吁:武力收复我国被占领土藏南
中国网民呼吁:武力收复我国被占领土藏南 2008年10月29日,英国外相米利班德在英国议会发表了声明,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表示支持中国政/府与达赖喇嘛的对话,以及支持以达赖喇嘛的自治要求作为对话基础。二是英国和所有其他欧盟国家以及美国一样,「认为西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此前,英国在西藏问题上承认中国对西藏有宗主权,但一直强调西藏从来不是完全属于中国领土的立场。
英国政府声明中的第二点,改变了其传统立场,这对达赖集团造成了很大影响,尤其正值达赖的 私人代表在和中国政/府会谈之前。但是受到影响最大的还是中印的边境问题。印度方面作为回应,其外长也于2008年11月8日在中国达旺(印度称为“阿鲁纳恰尔邦”)再次宣称印度对达旺拥有主权。
印度外长表示:“在人民院(议会下院)中,就有2名议员来自阿鲁纳恰尔邦。阿鲁纳恰尔邦也和印度其他邦一样,设立有邦议会行使权力,将不会出现分裂或是分离任何阿鲁纳恰尔领土的问题。” “尽管中政/府一再声称对阿鲁纳恰尔邦拥有主权,但阿鲁纳恰尔邦在我们心中有着特殊的地位。”
印度外长用有两名“议员”和“心中有着特殊的地位”这样的说词来主张对达旺的主权显然是很苍白的。原因是中国对西藏享有主权而不是宗主权的话,划定所谓的“麦克马洪线”的“西拉姆条约”就彻底丧失了法律意义。现在连这个条约的签约国-英国也改变了立场,己经变得毫无争议了。
在1914年的中英藏西姆拉会议上,英国全权特使威廉·亨利·麦克马洪提出以麦克马洪线为西藏和英属印度之间的边界,该线将达旺等地区割与英国。英藏代表签字批准了《西拉姆条约》,中方代表则因中央政/府反对而没有签字。现在,英国承认了中国对西藏的主权而不是宗主权,西藏的附属国的地位也就无从谈起。那么由英藏签署的《西拉姆条约》还有什么法律意义呢?印度继续霸占达旺地区还有什么法律依据呢?印度外长也只能用“议员”和“心中有着特殊的地位”这些荒谬的理由来诡辩了。
印度外长在六世达赖喇嘛的出生地宣称对达旺地区的主权,本身就具有讽刺意义。六世达赖喇嘛的出生地在中国人民心中能没有“特殊地位”吗?中国的固有领土在中国人民心中能没有“特殊地位”吗?找两个人参加印度议会,这个地方就成为印度领土了?是不是有点太荒唐了?
如果中国还是一个孱弱的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英国是不会做出这一立场改变的。面对英国政/府的这一立场改变,中国政府低调对应也显示了自信。随着中国的强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环境也会越来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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