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淳临安志》中的记载卷六十七
《咸淳临安志》中的记载卷六十七
凌景夏,字季文,餘杭人,紹興二年對策第二,吕頥浩稱其詞勝張九成。任紹興府觀察推官。帥綦崇禮薦于上六年擢秘書省正字。八年遷著作佐郎。九年景夏與館職胡珵朱松張廣常明范如圭等六人共奏封事言和議非。便秦檜憾之除工部員外郎。檜罷兵。斥景夏知外郡及閑居凡十餘年。二十五年檜死,二十六年除軍器監尋除起居舍人兼權給事中,景夏言紹興二十一年詔臨安府見推排等第依在京例與免令有司仍以和買役錢難以减放止與西北流寓人蠲除土著人户反成偏重夫土著流寓皆陛下赤子徳澤之施寔先京師契看两縣在城營運浮財物力所輸和買絹數止二千六百餘匹望依已降指揮並與蠲免庶使徳澤無偏詔令有信户部看詳如其請遷中書舍人未幾直龍圖閣知撫州二十八年知襄陽府二十九年知鼎州奏免程昌禹所増蔡州官兵衣糧六萬四千餘緡詔减四分之一徙宣州三十年加集英殿修撰三十一年除吏部侍郎景夏言慶厯三年編定勲臣凡二百四家逮建中靖國元年續編一百一十六家許子孫陳乞?澤竊謂崇觀以來至陛下即位經渉艱難衛社稷捍牧圉者畧而未編亦一闕也望檢會崇觀以後勛業著于國史者接續編定以勸忠烈事下吏部後不行十月扈從親征三十二年奏論吏部七司有法有例法可按籍而觀例則散于案牘之中匿于胥吏之手官有去來不能遽知故索例而不獲雖有强明徤决之才不敢復議臣愚以為吏部七司冝制例册凡經取?或堂白者毎一事已命郎中畫時擬定長貮書之于册以為例毎半年則上于尚書用印給下如此則前後予决悉在有司之目猾吏無所措巧銓綜漸以平允詔吏部措置申省。